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8日至5月15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巡察,并于2024年7月2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中共澧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从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正视自身工作存在的不足,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为确保整改方向正确、措施落到实处、问题有效整改,同时立足于推动建立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长效机制,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长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以及有整改责任的专职人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扎实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的组织落实工作。党组坚持问题导向,细化实化整改措施,层层传导压力,制定出台了《中共澧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印发《关于落实〈关于对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的通知》,将反馈意见细化分解为4个方面12项25个具体问题,明确责任人、责任股室、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同时细化工作责任,制定《关于十三届县委政法领域专项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台账》,逐项逐条制定整改措施,落实到具体人员,形成详细的整改路线图、时间表,全力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一个不落、见底清零。局党组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认真剖析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把制定完善规章制度作为一条主线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既立足治标,集中解决具体问题,又着眼治本,举一反三、延伸拓展,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管理。
局党组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统筹谋划、精心部署、扎实推动、强力督导,确保了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整改目标如期实现。提高政治站位,端正思想态度。第一时间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针对存在问题逐一进行专题研究,对整改措施进行反复研究,深刻剖析根源,做到标本兼治,立行立改,迅速行动,确保第一时间整改到位。狠抓落实执行。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形成整改工作方案,责成各责任股室根据整改工作方案,认真对标检查,进一步修订、细化、完善具体的整改措施,并严格执行整改落实。要求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工作,根据各自承担的整改任务,具体抓好协调、跟踪、督导、检查工作。 严格督办问效。定期组织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进度进行跟踪督查,全面掌握整改工作进度、质量和效果,做到对整改项目进展了然于胸,并及时解决整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难点,确保按时高效完成整改。
截止2025年2月6日,巡察反馈的2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5个。截止到2024年2月7日,局党组对巡察反馈问题逐条逐项逐类进行对照检查,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落实整改。收到巡察组反馈问题25个,已完成整改23个,阶段性完成整改2个;巡察移交的2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2个;新建制度4个,完善制度1个。
二、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基层的落实情况加强监督,督促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
(1)理论学习有差距。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7月修订完善了《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2024年度澧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查漏补缺,加强学习,自巡察交办以来6次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梳理,补学相关学习内容;四是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政工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2)“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了《2023年习近平总书记八一重要讲话精神》;二是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召开16次党组会议,都已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四是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政工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3)“四个责任”落实有差距。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相关工作。三是健全完善了“三审”制度,严把对外宣传关口。
3.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有偏差。
(4)落实党的二十大“加强军人荣誉和权益保障”精神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0月25日,组织全县退役军人系统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内容及论述,学习拥军优待相关政策;二是分管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分管负责人对具体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四是扩大了政策宣传面。通过媒体平台、印发宣传册下发至各镇(街道)积极宣传拥军政策,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五是督促8家签订拥军优待协议的企事业单位主动在门店前台、企业公众号等多平台公开发布了本单位拥军政策,提升了退役军人政策知晓率。
(5)落实清廉机关建设工作走过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9月29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中共澧县县委关于全面推进清廉澧洲建设的实施意见》,并研究部署了“清廉澧州建设相关工作”;二是分管负责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按照清廉机关建设要求,2024年6月26日、2024年8月26日、2024年9月29日、2025年1月24日开展了党风廉政教育;四是在2024年9月3日对待安置的退役士兵进行了专题廉政教育;五是分管负责人对政工负责人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
(6)落实惠农惠民财政补贴资金专项整改工作有欠缺。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催办。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于2024年7月对尚未追缴到位的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属地)下达资金追缴催办函,目前已成功追缴27名违规享受优抚待遇资金,共计479746元,目前尚有4人未追缴到位,共计235065元;二是制定完善了《优抚对象异动制度》《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建立一月一核查、一月一上报工作制度,各镇(街道)每个月月底上报各自辖区内优抚对象异动情况,并将优待抚恤金发放要求纳入年度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三是严肃问责。分管负责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拥军优抚股股长进行提醒谈话。
(7)落实县委经济工作会“就业优先战略”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1月27日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了《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就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有关文件进行逐一学习,积极主动对接上级主管部门,深学悟透文件精神;二是分管负责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退役士兵报到时,发放了精心制作的政策宣传资料;四是2024年9月24日主动对接了技能培训承训机构和用工企业,按照岗位需求开展了“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五是2024年9月28日对接了工业园区和人力资源市场,对效益好前景好口碑好的县企业进行了认真筛选,邀请了6家企业面对面在适应性培训会场向退役士兵进行了招聘;六是分管负责人对服务中心主任进行了提醒谈话。
4.履行本单位核心职能有欠缺。
(8)优抚对象信息底数不清。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明确由分管负责人牵头负责整改工作,优抚股及各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具体落实。二是扎实澄清底数开展优抚对象核查工作。部署优抚对象核查工作,未在优抚管理系统录入人员,已全部进行了补录;及时在优抚管理系统中减员,已全部进行减员。三是严肃问责。分管负责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拥军优抚股股长进行提醒谈话。五是建章立制,建立了动态管理台账并纳入系统。
(9)对部分军退公益性岗位人员监管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1月27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对澧信联办〔2006〕6号等再就业援助相关政策文件进行了学习;二是分管负责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建立了军退公益性岗位人员台账,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并于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0月30日对全县19个镇街进行了摸底,对人员到岗情况进行抽查,未发现人员不到岗情况;四是2024年11月下发《关于规范各类下岗再就业人员管理的函》督促各再就业援助单位落实好文件精神,规范再就业援助管理;五是分管负责人对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股长进行了提醒谈话。
(10)临时解困工作监管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1月27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学习了《关于规范春节、八一优抚慰问解困资金使用的通知》和专项资金管理相关文件,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进一步规范了工作流程;二是分管负责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2024年10月完善了《资金分配和使用制度》,进一步规范解困资金使用,避免重复救助;四是2024年11月在全县范围开展自清自查工作,对未按照要求落实的3名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人分别进行了提醒谈话;五是加强了资金监管力度,2024年10月联合相关单位对下拨资金使用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镇(街道),督促完成问题整改;六是分管负责人对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股长进行了提醒谈话。
5.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到位
(11)安全稳定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分管负责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强化组织领导,2024年8月成立了澧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信访维稳工作专班,落实领导干部坐班接访制,落实特护期及重大节假日、主要时间节点24小时坐班制,成立情报信息收集专班,并制定了安全稳定工作方案;三是严格落实涉稳风险月研判制度,做好了矛盾摸排、信息上报和稳控化解工作;四是2024年11月与相关单位衔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根据有关要求,2024年12月份制定《澧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进一步压实属地包联责任;五是2024年10月在全县各镇(街道)开展了信访稳定工作的检查,完善了3名重点缠访对象档案;六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在处理信访事件中未尽职尽责、态度消极、问题处理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的3个镇(街道)服务站负责人开展了提醒谈话,对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股长给予批评教育,并纳入2024年底绩效考核;七是用活用够政策,对特殊困难对象进行帮扶援助。
(二)反馈问题: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加强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1.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有偏差。
(12)公务用车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策学习,2024年10月25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学习对象扩大到中层骨干)《湖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施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照文件规范使用公车;二是分管负责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参照县机关事务中心《公务用车工作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军休所公车出车、加油管理台账,健全了出车管理程序;四是对军休所所长进行了提醒谈话。
(13)超标准开展工会活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10月25日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工会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财务管理;二是分管负责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退回了超标准资金;四是原分管副局长对军休所长、工会专干进行了提醒谈话。
(14)违规滥发滥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0月25日退役军人事务局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文件精神,财务工作人员开展了自学并认真撰写笔记;二是分管负责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相关资金已退缴到位。四是分管负责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意识弱化淡化。
(15)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10月25日组织全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认真学习了《湖南省退役军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二是分管负责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2024年9月完善了专项资金使用、申报、审批程序,并严格落实;四是2024年11月开展了自清自查,对下拨镇(街道)各类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了检查,对没有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的3名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人给予提醒谈话。2024年11月29日开展了清理整改情况“回头看”;五是2024年8月已将康复器材从军休所收回并在光荣院安装使用,建立了器材入库台账;六是分管负责人对光荣院院长进行提醒谈话。
(16)工程项目缺乏监管。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1月25日由分管负责人组织光荣院干部职工学习了《澧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 ;二是分管负责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健全完善了《澧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项目申报、立项、实施、验收全过程流程;四是分管负责人对光荣院院长进行了提醒谈话。
(17)过紧日子思想树立不牢。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1月15日由分管负责人组织光荣院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分管负责人对光荣院全体干部职工开展“紧日子”专题谈心谈话活动,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二是分管负责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分管负责人对光荣院院长进行了提醒谈话,光荣院责任人作出深刻的书面检讨;四是2024年8月健全完善了《光荣院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支出,强化局领导审批程序。
3.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仍然存在。
(18)局党组对困难群众关心不够,临时解困资金未真正做到解民之困。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0月25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要论述;二是分管负责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2024年11月以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自清自查,发现三个镇街存在问题,已督促完成整改;四是2024年9月完善了专项资金使用、申报、审批程序。五是分管负责人对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股长进行了提醒谈话。
(三)反馈问题:聚焦党的组织建设情况加强监督,促进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
1.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有力
(19)党组领导力弱化。一是党组对二层单位监管不到位。二是二层单位对党组决策执行不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0月25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并针对党纪学习教育展开研讨,党组成员逐一发言;二是全体党组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2024年8月以来局党组分别到机关和直属二层单位督导检查,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局党组成员分别对光荣院院长、军休所所长及负责项目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责令相关责任人写出了书面检查;四是2024年10月25日组织全局干职工对技能培训、财务管理、“三重一大”决策等制度进行了学习,并严格落实到位。
(20)党组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3年党组会议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对“三重一大”事项研究未经党组研究的问题具体情况进行说明。二是主要负责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完善了《“三重一大”党组议事决策制度》,并严格执行。
2.选人用人不规范
(21)违规临聘人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1月12日,分管负责人对军转移交安置股股长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2024年11月27日,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学习了《澧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作人员聘用管理办法》(澧办发〔2021〕4号)文件精神。三是分管负责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四是2024年11月进行了全面清理了局机关及下属二级机构军休所、光荣院未聘请临时工作人员。
3.党建工作弱化
(22)党务工作不规范。换届选举不规范。党务、政务公开栏未及时更新。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9月27日三季度党员大会上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相关知识,进一步知悉了换届选举的程序要求;二是分管负责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对支部换届进行了自清自查,年初以来,共选举支委1次,严格按照了“三请示、三批复”程序完成了选举,并做好了相关资料归集整理工作;四是及时更新了党务、政务公开栏;五是分管负责人对政工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23)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9月27日三季度党员大会上集中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三会一课”相关要求,进一步提高了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二是分管负责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对2023年组织生活会开展了自清自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已全部完成;四是分管负责人对政工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四)反馈问题:聚焦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情况加强监督,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问题整改有欠缺
(24)光荣院闲置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1月15日,局党组组织光荣院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光荣院管理办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澧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文件,分管负责人、光荣院院长及工作人员做了表态发言;二是2024年10-11月,对全县范围内符合光荣院集中供养条件的优抚对象和退役军人进行全面摸底调查,逐一了解符合条件优抚对象的基本信息、身体状况、生活需求、入住意愿等。三是2024年11月5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要负责人在会上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四是2024年12月24日分管负责人带领军休所、光荣院全体干部职工赴临澧县积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五是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衔接,争取国家“十四五”对退役军人事务局规划项目。七是2024年11月15日,分管负责人对光荣院院长进行提醒谈话,2024年 11月19日,主要负责人对光荣院分管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25)巡察整改资料未按要求归档。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0月25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学习对象扩大到中层骨干;二是单位负责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已经补充完善了整改资料;四是对资料台账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了检查,并整理归档;五是2024年11月28日由单位负责人对政工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坚决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第一议题”制度,坚决防止“过关”心态,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对提高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质量水平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能力,坚持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推动巡察整改落实。坚持不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紧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制,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二)扎实推进巡察整改落实落细。坚定谋事创业、推动我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决心,立足新发展阶段,聚焦主责主业,自觉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着眼补齐短板,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一抓到底。对阶段性完成的问题澧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将压实工作责任,制定工作计划定期报告工作进度及时销号。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做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强化各部门间的统筹协调联动,加大跟踪督办和督查检查力度,推动巡察整改不折不扣落地见效。
(三)持续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进一步强化巡察成果运用,聚焦巡察反馈问题,坚持举一反三,推进标本兼治,巩固整改成效与日常工作相结合,把建立整改长效机制作为抓实整改的重要手段,既出重拳“当下改”,又建制度“长久立”,在积极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深入研判、大力破除引发问题、制约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建章立制,将整改成果和制度完善结合起来。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促进作风转变的过程,推动我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6-3123016;邮箱:2512387474@qq.com。
中共澧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