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8日至5月15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澧县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7月11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澧县司法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以坚决的态度和扎实的举措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确保巡察整改取得扎实成效。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问题导向,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真抓实改,确保整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聚焦整改反馈意见,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具体分工,明确整改牵头领导、责任股室和完成时限,切实把整改责任逐级压实,推动巡察反馈意见全面整改。针对典型问题,局党组结合工作实际,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强化标本兼治,防止问题反弹。
局党组书记严松波同志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担任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干部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亲自参与整改方案制定,对巡察反馈的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要任务亲自部署、重大事项亲自过问,高效推动整改工作顺利进行。定期听取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带队到整改重点股室、司法所调研督导,将巡察整改事项落实情况督查贯穿始终,使整改方案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截止2025年2月26日,巡察反馈的22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1个,未完成整改1个;巡察移交的1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1个;巡察移交的1件信访件,已办结1件。
二、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基层的落实情况加强监督,督促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深入。
(1)学习氛围不浓,中心组“带头学”形式单一,研讨交流结合实际工作偏少,领导班子深入基层司法所“带头讲”较少。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局党组班子成员带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研讨交流。二是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四是局党组班子成员深入联点基层司法所带头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并进一步指导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工作。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纳入2024年全县“法律明白人”培训课程。五是持续推进全县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督促基层司法所干部与村(社区)法律顾问协作配合,常态化到村(社区)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
(2)责任落实有不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3月、10月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二是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完善2024年《澧县司法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文件,明确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职责和任务。
3.推动全县法治建设不够全面。
(3)落实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有短板。
整改结果:未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7月份举办了全县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及行政复议应诉业务培训班,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及适用、行政机关对行政复议的理解与适用进行了深入解读,并组织全体参训人员开展了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的活动,有效提高了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能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分管负责人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对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四是5月份,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下发了在全县行政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知,我局联合相关部门,邀请律师、部分执法单位法制股长对全县20家行政执法单位的120本案卷进行了集中评查,并对案卷情况进行反馈和通报,督促各单位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关于落实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有短板的问题中,行政执法监督力量薄弱的问题尚未整改完成。下一步拟转任1名司法所年轻干部至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工作,加强工作力量,解决年龄结构不优、青黄不接的问题。目前已向县委编办、县委组织部申请,预计可于4月份办理转任相关手续。
(4)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有欠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了全局干部会议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二是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分管负责人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对社区矫正工作局负责人开展了批评教育。四是进一步完善了《澧县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和《澧县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工作制度》。7月份组织全县社区矫正专干开展了社区矫正业务知识培训和社区矫正业务知识测试。五是进一步完善了定期检查社区矫正工作的方式方法,落实每月一检查一通报机制,及时将发现的问题通报给司法所,并督促限期整改。六是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切实落实《湖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研究制定了澧县社区矫正工作局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方案,全年未发生一起脱管漏管问题。六是8月份对2023年以来列管的467起社区矫正对象案卷开展了评查工作,切实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水平。
(5)指导、协调各镇街和县直各部门法治建设工作不够深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全局干部大会,系统干部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强化干部的法治思维。二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分管负责人进行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8月份召开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制定下发了3个文件。四是举办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及行政复议应诉业务培训班,有效提高了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能力。五是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职责,审查5件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和13件部门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全县175件规范性文件,并对各镇(街道)和相关县直部门开展专门业务培训,督促司法所参与本辖区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六是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对各镇街和相关县直部门法治建设工作进行指导。
4.推进“八五”普法不够有力。
(6)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相对滞后。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局干部对《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进行专题学习。二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分管负责人进行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对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负责人开展了批评教育。四是制定澧县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指导方案。局党组班子成员分别到各镇(街道)指导督促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工作。各司法所指导辖区内各村(社区)在农家书屋开辟法律图书角。五是严格落实全县“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督促相关部门结合职能对乡村振兴、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清理、生态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开展宣传工作。六是结合司法行政职能,印制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扫黑除恶、毒品预防等各类宣传册10万余份。深入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12月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7)普法宣传工作有差距。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局干部对《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进行专题学习。二是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分管负责人进行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分别对法律援助中心、行政复议应诉股和普法与依法治理股的负责人开展了批评教育。四是法律援助中心和行政复议应诉股深入基层群众、法律服务所等开展了法律援助法和行政复议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五是在“澧州司法”微信公众号设置“以案释法”专栏,每周更新宣传一次,积极整理制作了反有组织犯罪法、养老诈骗、高空抛物、帮信罪的普法宣传短视频,并通过“澧州司法”微信公众号刊载转发到各居民网格微信群,积极探索新方式、新手段开展法治宣传。
(8)“法律明白人”培养流于形式。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局干部对《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进行了专题学习。二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分管负责人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对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四是严格按照《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文件要求规范遴选程序,对全县“法律明白人”建档造册。五是12月份举办了全县“法律明白人”示范培训班,聘请专业人员授课,提高法律知识业务水平,并在会上给“法律明白人”发放徽章、证书。各镇(街道)结合工作实际完成辖区内“法律明白人”培训全覆盖。六是11月份组织编印了澧县《“法律明白人”实用读本》,“法律明白人”人手一册。
5.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有差距。
(9)基层调解工作有差距。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局机关干部会议、局务会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二是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分管负责人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对人民参与促进法治股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四是组织全县人民调解员开展了2024年度调解业务培训,聘请专业人员授课,提升调解员业务能力。五是8月份召开了人民调解工作推进会,指导各司法所和各镇(街道)调委会规范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并专门对“以奖代补”相关政策进行了宣传解读,指导调解员按要求申报“以奖代补”奖金。全年共评查调解案卷近两千本,奖金已全部发放到位。
(二)反馈问题: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加强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不足。
(10)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局干部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对全局干部开展警示教育,局党组书记上廉政党课,通报剖析典型案例,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二是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对分管负责人开展了批评教育。四是修改完善了《澧县司法局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领导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具体职责和工作任务,督促其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四是局党组每季度召开会议,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力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11)抓作风建设真管真严有差距。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局干部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二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分管负责人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对巡察反馈问题中涉及的两名同志开展了批评教育。四是局党组班子成员与15个乡镇人民政府和4个街道办事处对接,将全体司法所干部考勤纳入镇(街道)统一管理。五是完善了机关考勤、请销假制度,建立了请销假台账和外出报备台账。四是落实日常督查检查机制,局政工室每月不定期对局机关和司法所干部签到、到岗到位等情况进行督查检查,按月通报干部出勤情况。
2.反对和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不坚决。
(12)党史教育工作存在走过场情况。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局干部集中学习了《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大力提倡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意见》文件精神。二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进行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对巡察反馈问题涉及到的4名同志分别开展了批评教育。四是机关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研究完善机关党支部党员积分管理制度,机关党支部党员纳入党支部积分管理,激励广大党员创先争优。
(13)发文管理不严不实。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办公室、政工室干部开展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专题学习。二是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分管负责人进行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对办公室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四是完善发文签发机制,发文流程严格执行三审制度,拟稿股室对文件主体内容负责,办公室负责对文件核稿把关,确保文件管理规范有序。
3.为民服务意识弱化。
(14)村(社区)法律顾问形同虚设。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分管负责人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对公共法律服务股负责人开展批评教育。三是进一步完善了《澧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召开全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推进会,明确村(社区)法律顾问职责,严格督促其落实有关工作要求。四是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指导督促各村(社区)法律顾问积极履职,并收集了相关工作情况,2024年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矛盾纠纷调解75件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27人次,开展法治宣传78场次,进一步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质效。
(15)公证处便民服务落实不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分管负责人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对公证处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三是打造线上办理公证平台,通过微信“信服签”小程序,开通远程视频公证服务,办理了4件远程视频公证。四是开展远程视频公证宣传,印制《远程视频公证》宣传单,在“湖南司法行政网”和“澧州司法”微信公众号上开展宣传,不断提升公证服务质效。五是公证处组织全体人员集中学习了涉外公证业务知识,负责人领学《涉外公证实务及常见疑难问题处理办法》《领事认证和附加证明书办理介绍》《认证线上办理指南》以及办理公证业务的各项基本制度,深入群众开展了一次公证法律宣传。
4.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不到位。
(16)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不完善、不细致。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局干部认真学习了公务用车、差旅费报销相关管理规定。二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分管负责人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对办公室、装备财务保障股工作人员、驾驶员分别进行了批评教育。四是进一步完善公务车辆管理、审批、备案等相关台账,相关人员已退缴违规报销的差旅费。装备财务保障股对2024年以来差旅费报销情况进行全面自清自查,未发现其他问题。五是完善了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差旅费报销制度,明确管理部门、审批程序、使用登记及责任追究等内容。
5.费用开支审核把关不严。
(17)附件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局机关和公证处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知识,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二是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分管负责人进行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对装备财务保障股和公证处负责人分别开展了批评教育。四是针对附件不规范的问题,及时组织财务人员对2021年以来的凭证开展自清自查,并完善相关信息。五是进一步完善《澧县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严肃财务工作纪律。
(三)反馈问题:聚焦党的组织建设情况加强监督,促进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
1.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18)党组议事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相关制度;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二是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对办公室负责人开展批评教育。四是完善了《澧县司法局党组会议制度》和《澧县司法局局务会议制度》。五是党组会议、局务会议由办公室专人按照要求记录,妥善保管会议记录本,分管负责人对会议记录情况进行把关。
2.新时代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对滞后。
(19)对新时代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新要求重视不够,有效举措不多,导致问题较为突出。执行“三定”规定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分管负责人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对政工室负责人开展了批评教育。三是研究制定了《澧县司法局法治人才培养激励办法》,提高全体司法行政干部参与法考热情,通过政治轮训、“法律明白人”培训等形式组织全系统年轻干部开展法律知识业务培训,组织全局27名年轻干部统一参加了2024年湖南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并全部通过。四是结合司法行政部门职责要求,2024年招录5名本科学历法律专业的新公务员充实基层司法所力量。五是11月份局党组对基层司法所干部在年龄、专业结构、经历情况等方面进行统一评估,并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实际情况转任调整了部分司法所干部,机关内部交流调整了部分干部,进一步激发了干部队伍活力。六是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澧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借调管理办法》(澧组通〔2021〕10号)等文件精神。七是将司法所抽调干部清退返回原单位工作,严格落实基层减负工作要求。
3.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压得不实。
(20)对基层党建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联合党支部党员结合“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认真学习了相关党内法规。二是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分管负责人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联合党支部书记开展了批评教育。四是9月份局党组对法律服务工作者联合党支部党务工作者开展了一次系统党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业务能力。10月份局党组对法律服务工作者联合党支部开展党建业务督促检查,现场提出了整改意见。五是督促法律服务工作者联合党支部完善了党建活动阵地规范建设,规范党组织生活程序,加强党员监督管理。
(21)党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机关党支部通过“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了相关党内法规。二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完善了《澧县司法局基层党组织党建资料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党建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四是局党组组织开展了一次系统党建业务知识培训,局党组对机关党支部开展党建业务督促检查,对2024年度党建资料进行全面规范整理归档。
(四)反馈问题:聚焦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情况加强监督,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上轮巡察成果转化运用效果不够突出。
(22)上轮巡察整改部分问题落实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研究上轮巡察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明确整改举措。二是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分别进行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7月份组织各司法所开展了人民调解卷宗等档案管理业务培训,明确卷宗制作标准,并要求司法所对档案进行重新整理和归档,对不合规的迅速进行整改。四是7月份组织开展半年度人民调解案卷质量评查,对各镇(街道)随机抽查了5本人民调解案卷开展评查,并将评查结果向全局通报,对不合格的卷宗进行全面督促整改。五是7月份组织全县社区矫正专干开展了社区矫正业务知识培训和社区矫正业务知识测试。六是8月份组织开展了全县社区矫正案件评查工作,对2023年1月1日以来列管的社区矫正对象案卷开展评查,全面提升我县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强化政治引领,扛牢党管政法政治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扛牢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绝对领导政治责任,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本系统不折不扣地全面落实到位,加快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问题导向,持续保持整改高压态势。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把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抓紧抓实。对已完成的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一抓到底,常抓长效,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部整改任务。
(三)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深化整改成果运用。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以整改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为基础,把巡察整改工作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紧盯巡察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着力在加强教育、严格制度、创新机制、强化监督上下功夫,进一步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强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持续激发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不断提升法治澧县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6-3222926;邮政信箱:湖南省常德市澧县澧浦北路司法局;电子邮箱:lxsfjzgs@163.com。
中共澧县司法局党组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