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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作者:佚名 日期:2021年12月10日 来源:本站原创

今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了一批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现将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澧县盐井镇洪杨村原党总支书记王春金、原村主任马金仿、原村会计李先枝等骗取国家地力补贴资金问题。2017年3月,时任洪杨村党总支书记王春金在村支两委会上提议,通过虚报作物种植面积套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用于解决村级部分开支费用,马金仿、李先枝等7名村干部同意。2017年至2018年期间,洪杨村通过虚报种植作物面积骗取国家地力补贴资金共计101107.5元。2021年11月,王春金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马金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先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余5名时任村干部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对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2. 澧县复兴镇界湖村原党总支书记曾贤洪、会计夏学平、村干部龚光银虚报套取财政资金用于村级非生产性开支问题。2018年1月至2月间,复兴镇界湖村通过虚开发票、支付人员工资、公路维修、办公经费等形式套取财政资金共48.343万元至龚光银私人账户中,将部分资金用于村级正常运转支出18.3852万元,用于其他开支30.1万元。2021年10月,曾贤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两年),夏学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龚光银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对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3.澧县大堰垱镇玉圃村原党总支书记王伟工作作风漂浮、坐收坐支村级财务收入问题。2019年7月至8月,时任玉圃村党总支书记王伟在决胜脱贫攻坚和人居环境整治期间,工作开展上脱离群众、搞形式主义,导致工作成效欠佳;2018年至2019年,坐收坐支门面租金3万元和村民自筹修路款5万元,共计8万元。2021年11月,王伟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上述3起典型案例,有的采取骗取手段,有的虚报套取,有的失职失责,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必须动真碰硬,严肃查处。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认真开展“一领域一专题”治理和“四位”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紧盯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中共澧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12月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