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 正文内容

关于十二届县委第十轮巡察反馈情况的通报

作者:佚名 日期:2021年08月20日 来源:本站原创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2月至4月,县委派出4个巡察组采取“一托N”“巡审同步”的方式,对县人民法院、县市场服务中心、县公安局、县看守所、县拘留所、县森林公安局、县交通警察大队、县第三人民医院、县人防办、县司法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信访局、县湖洲管理所等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集中巡察结束后,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先后听取巡察情况报告,并对巡察整改和巡察成果运用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现将本轮巡察反馈的问题向社会公布。

 

巡察县人民法院党组反馈的主要问题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履职尽责不充分。形式主义禁而不绝。官僚主义依然存在。便民服务不主动、效率低。重点领域风险防控意识不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党内生活不严肃,选举程序不规范。选人用人不规范。

 

巡察县市场服务中心党委反馈的主要问题

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党组织履行自身职责不到位,统筹促进市场健康发展作用发挥不明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形式主义屡禁不止。为民服务不尽责。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不力,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力。

 

巡察县公安局党委反馈的主要问题

意识形态工作不重视。贯彻落实上级精神缩水走样。履行自身职责不到位。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四风问题依然存在。为民服务不主动。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执行不到位。廉政风险防控有漏洞。基层党建工作有缺失。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不规范。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力。

 

巡察县森林公安局党支部反馈的主要问题

政治理论学习有差距。履职尽责有欠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意识不强。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到位。执行财经纪律不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从严管党治党还有差距。

 

巡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党委反馈的主要问题

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高。履职尽责有差距。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禁而不绝。廉政风险防控不力。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打折扣。管党治党宽松软。选人用人不规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力。

 

巡察县第三人民医院党总支反馈的主要问题

推进意识形态工作不扎实。落实上级要求打折扣。履职尽责方面有短板。形式主义禁而不止。为民服务宗旨未彰显。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有偏差。廉政风险防控待加强。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履行不到位。

 

巡察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反馈的主要问题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履职尽责不到位。执行财经纪律不严。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范不力。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

 

巡察县司法局党组反馈的主要问题

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部门职能履行不到位。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有欠缺。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有偏差。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不力。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

 

巡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反馈的主要问题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推动新时代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不到位。激发引领退役军人发挥社会正能量不足。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有欠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有偏差。执行财经纪律不到位。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有偏差。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巡察县信访局党组反馈的主要问题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党组织履行自身职责不到位。形式主义依然存在。为民服务意识不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有偏差。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

 

巡察县湖洲管理所党委反馈的主要问题

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党组织履行自身职责不到位。对本单位债权追讨不力。国有资产收益流失。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基层党建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不到位。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力。

巡察过程中,发现和收到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部门处理。巡察整改情况将在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将对巡察整改情况适时组织监督检查。对巡察整改不力的单位,将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追责。

 

 

中共澧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16日